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 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11 16:47 点击 次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办、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通知》和《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规划(2016-2018)》,不断提高中小学生的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和自觉抵制毒品侵袭的能力,按照《湖北省学校毒品预防教育责任制》(鄂禁毒办〔2016〕18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禁毒工作是关系到校园平安、社会和谐和国家繁荣富强的大事。当前,受我国毒品蔓延形势的影响,在校学生吸毒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危害学生的健康成长。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对他们进行毒品预防教育,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吸毒的危害性,保护他们不受毒品的侵蚀和危害刻不容缓。各地各学校要深刻认识到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肩负起教育重任,把毒品预防教育工作作为对在校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强化预防教育,做到“校园无毒品,学生不吸毒”。
二、全力推进禁毒工作,实现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全覆盖
(一)充分发挥毒品预防教育校园主阵地和课堂主渠道作用。各级教育部门要监督指导学校开设毒品预防教育专题课,把在校生毒品预防教育列入学校教学计划,认真做好“教学计划、大纲、师资、课时、教材”五落实工作。各普通中小学校必须确保小学五年级至高中二年级禁毒教育每学年不少于2课时。按照毒品教育预防教育小学、初中、高中、中职教学大纲结合教学实际,将毒品预防教育内容有机融入到道德与法治、历史、化学、生物等课程,发挥渗透教学作用。
(二)加强学校禁毒师资培训工作。各级教育部门要把毒品预防教育纳入新教师岗前培训和教师在职培训内容。在各地禁毒办的指导下,各学校要加强中小学毒品预防教育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积极探索建立禁毒专家组授课培训制度,聘请有关禁毒等领域的专家为学生讲授禁毒知识。有关教师要主动掌握有关禁毒方面的知识,增强讲课的科学性、趣味性和实效性。
(三)大力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开展毒品预防教育“五个一”活动。一是参观一次禁毒展览。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密切配合当地禁毒办,充分发挥禁毒教育宣传基地作用,分期分批组织学生参观学习。各学校要组织学生通过网络参观“中国数字禁毒展览馆”。二是观看一部禁毒影片。学校要组织学生统一观看毒品预防教育主题电影、微电影、纪录片和其他禁毒视听资料。三是上一堂禁毒课。学校要组织学生认真观看教育部下发的毒品预防教育专题片,并根据教育片的内容对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辅导。四是开展一次禁毒征文比赛。学校要组织学生以“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为主题,开展禁毒诗词、散文、微小说等征文比赛。五是召开一次禁毒主题班会。学校要认真组织好禁毒主题班会,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障班会效果。
每年6月是社会禁毒宣传的重要时期,各学校要把每年6月份确立为“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月”,抓住“6.26国际禁毒日”和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的有利契机,组织开展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集中毒品预防教育。
三、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加快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创建
各级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禁毒部门联系,积极组织辖区内学校参与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加快创建步伐,扩大创建面,并培育一批省、市级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积极配合禁毒部门探索建立示范学校动态评价管理制度,借鉴、总结、推广示范学校创建的措施和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学校的辐射和带动作用,进一步提高全市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各地各学校要根据《湖北省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示范学校评选办法》积极参与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市教育局、市禁毒办将定期检查督促各地各学校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抓好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
毒品预防教育是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把开展毒品预防教育纳入“平安校园”创建、“法治学校”和“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教育部门要成立毒品预防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协调辖区内中小学毒品预防教育工作;进一步健全教育、禁毒、综治、司法、学校分工协作机制与联控联防机制,加强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形成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合力,探索毒品预防教育具体工作措施,共同推动毒品预防教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各学校要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毒品预防教育责任制,落实分管领导、具体责任部门和教师;各地各市直学校要安排一名禁毒工作联络员加入随州市预防毒品教育工作群(QQ群号:189093437),做好信息传递和相关信息的报送工作,各地要按照此模式建立毒品预防工作联络群切实推动毒品预防教育工作。
2018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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