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整体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17 14:01 点击 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定于2017年12月对我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整体验收(以下简称“国检”),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将于2017年11月中下旬对全省各地迎检准备工作开展一次督办检查。为切实做好迎接“国检”各项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2014年底,我市所有县(市、区)全部通过省级评估和国家级督导认定,如期实现了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工作目标。此次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对我省的整体复查工作将覆盖到每一个市州,每个市州至少抽查两个县(市、区)。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作为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坚决杜绝侥幸心理,增强继续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做好准备工作,确保圆满完成“迎国检”各项任务。
二、检查内容
(一)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情况。一是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达标情况;二是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际间均衡状况;三是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四是公众满意度情况。具体内容和要求按照《湖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方案》(鄂政督〔2013〕5号)执行。
(二)各地接受“国检”和“省检”整改情况。虽然我市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已全面通过教育部评估认定,但对照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国检”“省检”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义务教育还处于低水平的均衡、部分农村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尚未达标、城镇学校大班额现象严重、优质教育资源不足、教师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校际间均衡差异系数反弹等。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及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研究,梳理本辖区内存在的问题,抓住重点,找准突破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重点做好“国检”“省检”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副市长郑晓峰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汪兴国、市教育局局长李建伟任副组长,市教育、发改、财政、人社、编办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局,负责市级迎检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要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迎接国家督导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确保迎接“国检”工作顺利进行。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及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齐心协力,密切配合。教育部门要把迎接“国检”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负责做好具体实施工作;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教育经费稳定增长机制;人社和编制部门要做好教师队伍的人事保障和核编工作;公安、文体、卫计、工商、食药监等部门要加强学校安全和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确保师生安全,维护学校稳定,着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落实相关工作。各地要组建工作专班,对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实行领导干部包片蹲校责任制,明确任务,按照“缺什么补什么、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改什么问题”的原则,落实相关工作。本次迎接“国检”与初次申报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认定迎检程序基本一致,各县(市、区)要制订迎检工作方案,对照鄂政督〔2013〕5号文件 和原“国检”“省检”反馈意见进行全面排查,逐项梳理,实行清单式管理,明确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和路线图,保质保量如期完成整改任务。同时,做好相关汇报材料、座谈会等准备工作。
(四)加强督导检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于2017年11月上旬对各县(市、区)迎接“国检”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在工作中弄虚作假或因工作不力出现负面评价和结论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责问责。
(五)营造迎检氛围。各级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各县(市、区)在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中的先进事迹,推介地方特色和经验,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良好氛围,确保我市迎接“国检”工作顺利通过。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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